学路高考 —— 智能推荐 一键填报
智能推荐 一键填报
首页高考资讯
广东: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3-06-26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粤招办普〔2023〕24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自行上网或到中学(报名点),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确认。

(一)填报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

(二)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或者人脸核验两种方式中的任一种,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志愿为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的考生号、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

二、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时段: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本时段仅填报需政审、体检、面试的提前批本科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飞行技术等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其他志愿在第二时段填报。

第二时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除第一时段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外的其他所有各批次、各科类(普通类、艺体类等)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

三、填报流程

(一)了解招生录取政策。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3号),了解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及类型、志愿填报要求、投档原则;登录拟填报高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查看拟填报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的录取规则、身体条件限制等要求。

(二)查阅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根据本人高考成绩、排位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中各分数段的人数情况,查阅省招生办公室编写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普通类物理版”“普通类历史版”“体育艺术版”)(下称《招生专业目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以及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目录》,选择适合的高校和专业进行填报。志愿填报期间,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eea.gd.gov.cn)和微信公众号(ID号:gdsksy)关于增补或更正《招生专业目录》信息。

(三)对照招生体检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重要说明及高校招生章程,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本人体检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的专业填报。考生不应填报自己身体条件受限的专业,如因此被高校退档,后果自负。

(四)拟定志愿表草稿表。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写《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下称《考生志愿表》),该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

(五)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确认

1.录入院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高考报名时的考生号和密码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按照事先填写并校对正确的《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并在网上提交。

考生需逐批次填报志愿,在提交某一批次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先进行志愿校验,如果出现红色警告字符,则不符合专业招生条件,该批次所填志愿将无法保存,请考生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直至修改正确为止。核对该批次志愿无误后,请保存所填志愿。

2.网上确认志愿。考生填报的所有批次志愿保存后,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选择短信验证码或者人脸核验中的任一种方式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短信验证码方式的考生将会在手机(高考注册时绑定)收到6位数字验证码,考生在系统中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志愿确认,验证码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选择人脸核验方式的考生,按照提示在摄像头前完成指定的操作,系统校验操作人与考生本人一致后,即可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网上进行志愿确认的,其填报的志愿无效,后果自负。

3.修改志愿时限及次数。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第二时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可多次上网修改本人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需更改,最多可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并重新确认志愿。

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录取时以考生网上最后确认的志愿为准。

4.填报志愿提醒。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9日16:00;第二时段:7月4日16:00)截止后的2小时内(第一时段:6月29日16:00—18:00;第二时段:7月4日16:00—18: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可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应在志愿确认后,及时重新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查看志愿确认状态。

为避免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志愿填报高峰期,减少连续在线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完毕。逾期未填报志愿的(含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责任由考生自负。此类考生,只能在相应批次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四、注意事项

(一)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2023年,我省招生录取批次分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3个录取批次。具体批次及院校专业组志愿个数见《考生志愿表》。考生填报时,可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系统免费对所有考生开放,考生使用高考考生号及高考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进入系统,查看近年各在粤招生高校和各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投档最低排位等情况,结合本人高考成绩和排位,按照“冲”“稳”“保”思路,适当拉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之间的梯度,提高被录取机会。

(二)查询高校招生章程。考生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或高校门户网站查询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院校办学性质、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等,避免填报不宜就读的专业,避免投档后被高校退档。

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的收费较高,请考生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奖、助、贷政策后再填报此类高校或专业志愿。注意不要将独立学院等同于某某大学的二级学院。

(三)高校招生录取顺序。除专科提前批次、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院校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结束后、专科录取批次开始前进行外,其他批次院校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表》先后顺序进行。

(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要求。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方可投档。否则,其填报的志愿无效,不能参与投档录取。

(五)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

强基计划志愿无需填报(其他院校志愿仍需填报)。强基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开始录取前进行(即其他所有院校开始录取前完成),省招办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录取名单办理录取备案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投档。

(六)报考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的考生

1.符合我省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要求,已完成“高校专项计划”院校报名、资格审核,被高校确定入选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

2.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符合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校专项计划及综合评价资格等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一个院校专业组进行填报。具有资格,但未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填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特殊类型报考和录取资格。考生要与其测试高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在志愿填报时正确选择报考高校,以免填报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导致未能被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3.招收“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资格考生的院校,在本科录取批次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工作。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资格考生的院校录取工作,与院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同期进行。

4.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11所高校在我省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并经高校公示已获资格的考生,只能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的“综合评价”志愿栏中选择一所院校填报。

(七)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和艺术校考类专业]考生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艺术类术科考试类型分为“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填报艺术类“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专业时,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委会或高校规定的相应类别及批次的术科录取分数线。

2.我省艺术类统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书法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合成总分,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并分类别、分专业、分术科考试类型、分批次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3.艺术类校考是指音乐、美术、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类术科和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未涵盖的所有艺术专业的校考。报考艺术类校考的考生应在志愿表的“艺术类校考”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及专业。

4.音乐类和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报考志愿时,要根据拟招生高校要求,并结合自身所具有的术科成绩类别,音乐类在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选择与之对应的类型进行填报,播音与主持类在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选择与之对应的类型进行填报。

5.艺术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问题。艺术类考生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八)体育类考生

我省体育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40%+术科成绩×2.5×6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体育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

(九)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院校的考生

1.报考空军海军招飞、军检、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在第一时段内填报。同时在第二时段填报其他所有各批次院校志愿。

2.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院校等需政审、体检、面试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认真阅读有关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

(十)报考少数民族班的考生

符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20〕1号)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班院校时,须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志愿。

(十一)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考生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应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

(十二)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

符合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如成绩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可在本科录取批次中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志愿。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同步进行。

(十三)报考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的考生

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本科“教师专项计划”或本、专科“农村卫生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培养协议。

(十四)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珠海学院的考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珠海学院在内地招生,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非军检院校中填报志愿,这两所高校录取时均按高考统一考试成绩(不含加分)投档。香港珠海学院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中填报志愿。

(十五)报考香港地区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香港地区有关高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

(十六)征集志愿录取

录取期间,高校如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面向符合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当批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数、报考条件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院校专业组及专业。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把国家对高校学生的资助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志愿填报工作,及时发放各类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设备、网络填报志愿,及时了解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进度、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各中学要认真组织考生做好志愿填报系统绑定手机号码的工作,在规定的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志愿填报中遇到的困难,特别是要在志愿填报截止前督促考生及时进行网上志愿确认。

(二)加强填报指导。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加强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每一位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要求。要指导考生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相关政策、招生专业目录;提醒考生务必登录高校门户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了解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及有关信息,在成绩公布前根据估分情况,草拟填报志愿方案,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对志愿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调整。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各招生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时,同时公布各科类考生分数区间人数和考生排位,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和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文件和要求。

(三)加强志愿填报管理。各地、各中学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各中学不得为中介机构提供宣传咨询的场地;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各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报名点)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并做好计算机病毒防范和故障排查工作,确保网络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安全管理,考生志愿填报账号由考生个人保管,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严防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被他人盗用或窃取,严防考生志愿被篡改,严禁各中学(报名点)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速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

附件: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热门院校

  • 广东白云学院广州市白云区
    学校简介广东白云学院是广东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面向广东、湖南、湖北、广西、四川、浙江、江西、福建、海南、江苏、贵州、安徽、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招生。学校前身是谢可滔先生于1989年创办的广州白云应用技术学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白云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更名为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升格为本科并更名为广东白云学院,2009年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评审,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均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其中,西校区位于江高镇;北校区为新建校区,位于钟落潭高校园区(又称广州第二大学城)。两个校区均建有标准塑胶田径运动场,及体育馆、网球场、篮球场等。学生宿舍全部装有热水器、空调、宽带等。建有各类实验(实训)室、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工作室共341间。图书馆面积4.36万平方米,图书资源总量达到259.69万册。建有千兆校园网,校园实现了信息化管理。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7516人,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80多人。学校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基础,稳步拓展国际教育,大力推进继续教育,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17个二级学院,52个本科专业。建立起以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为主,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3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设计艺术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有13个省(校)级科学研究平台,其中省级科研平台5个,广东省薄壁轻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净菜保鲜包装装备工程研究中心为省级科研平台项目;珠三角城乡统筹发展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被广东省社科联授予省级决策咨询基地,广东省乡村振兴政策研究院被广东省教育厅确立为特色智库平台,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中心被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授予民办教育研究基地。2017年以来,荣获广东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荣获广东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学校有14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8个校企协同育人示范性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IEET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门省级一流课程(产品设计程序及方法、机械工程材料、高级英语1),1门省级就业创业金课(就业指导);有1个广东省示范产业学院(曙光大数据学院)、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协同育人平台。 学校践行“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理念和“敦品励学、求是笃行”的校训,发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白云精神,以国际化战略为引领、以信息化战略为支撑,深入推进校企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粤港澳大湾区和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工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职业性应用型人才,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应用学科优势突出、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学校实施国际化教育引领战略,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西北普渡大学,英国伦敦里士满大学,德国中型企业应用技术大学,澳大利亚埃迪斯柯文大学,日本冈山大学,韩国圆光大学等10个国家的18所高校开展互派交换留学生、学分互认、双学位及本硕连读等30多项国际合作教育项目。学校连续12年蝉联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评定的“广东省民办高校竞争力十强”第一名。2013年成为全国首批“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院校”,并成为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发起和理事单位。2014年成为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5年成为广东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2016年列入首批“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2017年成为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院校。2018年,学校的校企协同育人“3+1”人才培养模式荣获广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19年,董事长谢可滔荣膺“广东民办教育四十年突出贡献人物”;广东白云学院荣获“广东民办教育四十年突出贡献机构”。2020年,学校获评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在校友会中国各城市群最好大学排名中,广东白云学院位列粤港澳大湾区最好大学(民办)排行榜第一名。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2016年,学校荣获广东省“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8年,学校获批广东省党建“双创”示范高校。2020年,学校入选广东省高校“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单位;获评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近三年来,外国语学院英语学生党支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党支部先后入选“全国样板党支部”;艺术设计学院教工党支部方建松工作室入选全国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称赞学校是“广东民办教育的一面旗帜”,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称赞学校为“广东民办高等教育的排头兵”。(2022年3月)西校区北校区
  • 韶关学院韶关市
    学校简介韶关学院是广东省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大学。坐落在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和禅宗祖庭南华寺所在地、粤北历史文化名城——韶关市。韶关学院举办高等教育始于1958年7月创办的韶关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7月,韶关师范专科学校与1985年创办的韶关大学合并,1990年12月定名为韶关大学;2000年3月,韶关大学与1979年创办的韶关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韶关学院(以下简称学校)。2018年3月,韶州师范分院正式并入学校。2021年1月,韶关学院医学院正式并入学校。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特色,以农学、工学为发展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学校占地2627亩,校舍建筑总面积94.52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91万册。现有教职工2726人,专任教师1496人。全校正高级职称119人、副高级职称414人,硕士以上人员1277人。现有国家督学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南粤优秀教师10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项目1人。学校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研究生教育,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及多个国家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3万人,成人教育学生1万人。开设有文、理、工、农、法、管理、艺术、教育、经济、历史、医等11个学科门类,17个二级学院,73个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4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级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2个、通过IEET认证专业3个、通过师范专业认证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17门、省级产业学院3个(含省级示范产业学院1个);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69项、广东省创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示范区项目1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91项、省级教改项目111项;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协同育人平台2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1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24个,与各类企事业单位共建实习实践基地341个。学校入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合作院校。学校重点打造“生态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现代机械装备、信息网络技术应用、教师教育”等5大重点学科专业集群,构建“省级、市校共建、校级”三级重点学科体系,拥有5个省级特色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级“冲补强”重点建设一级学科,6个市校共建重点(培育)学科。拥有省级以上(含共建)科研平台25个(含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7个。近3年,学校获市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917项,省部级以上项目138项(其中国家级16项),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7项。学校成功申报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华南农业大学——韶关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近三年,学校参加各类学科专业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1249项,其中国家级286项。毕业生考研录取率保持在7%以上,年均总体就业率达97%。学校连续三年进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评估结果(本科)前300名。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赛中荣获铜奖1项,3名学生荣登全国大学生创业英雄百强榜。学校成功获批“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全国首家创新创业对分教研基地”。学校主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被教育部列为内地免试招收香港学生高校,被省侨办列为中华文化传承基地。与美国、英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大学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每年招收长、短期留学生近100名;开展专升本、本科双学位、本升硕等10多项交流合作项目,每年有100多名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学校曾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全国‘镜头中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学生资助百佳单位典型”等荣誉称号。在中国校友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大学排名榜》中,排名第328位;在《南方网》公布的2019年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排名第372位;在《南方日报》公布的广东本科院校2019毕业生“薪酬榜”中,排名第29位;在《南方网》公布的广东2018届本科高校升学榜(硕士研究生升学率)排名中,排名第19位;在《南方日报》公布的广东本科高校就业率10强榜中,排名第7位。校园被市政府命名为“韶城新十景”之一。(2022年3月)
  • 学校简介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立专科层次高等职业艺术院校,有着60余年的办学传统,曾用名广东人民艺术学院(1969~1978),其前身为国家重点中专广东粤剧学校、广东舞蹈学校(广东粤剧学校成立于1958年,广东舞蹈学校成立于1959年),201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合并升格为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学校积极对标推进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坚持面向国内外文化艺术前沿、面向国家文化战略需求、面向区域经济文化社会需求,主动对接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建设,坚持内涵建设、创新引领、特色发展、开放办学的发展理念,聚焦艺术+,积极探索新师范、新文科建设发展,学校是广东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职业艺术院校。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教育厅主管,属国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注册地广州市,分东校区、西校区,校区间隔30公里,交通便利,占地面积320多亩,建筑面积132230平方米。学校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等任务,开展文化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承担文化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文化艺术、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工作,开展国内外、校际教育的合作和学术交流。学校文化艺术类专业设置齐全,下设有:戏剧系、舞蹈系、音乐系、艺术设计系、社会文化系、文化创意系6个系,涵盖文化艺术、教育类等28个专业,包括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教育、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传播与策划、音像技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录音技术与艺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国际标准舞、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现代文秘、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音乐传播、舞蹈教育、学前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学校现有在岗教职工472人,其中专任教师350人,具有副高职称60余人、正高职称6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8人。学校坚持服务于文化艺术产业需求导向,办人民满意的大学,通过不断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传统优势专业内涵建设,强化艺术教育、艺术表演专业特色建设,突出面向新时代文化艺术产业需求的艺术人文科技融合建设,探索拓展“艺术+人文""艺术+生活"“艺术+教育”“艺术+科技”“艺术+管理”等艺术服务型人才培养方向。学校2020年1月顺利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是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省首批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学校、戏曲表演专业被评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被评为全国第二批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获中央财政支持。对接产业链构建出戏曲表演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以及现代流行音乐、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传播与策划专业4大校级专业群,初步形成服务于广东省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突出重点”的高职艺术专业体系。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立足广东,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服务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对标国家“双高计划”绘制的职教发展蓝图,建设艺术+交叉学科专业群,打造艺术表演人才培养基地和高素质文化艺术“双技”人才培养基地,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努力将学校建成文化艺术类专业齐全、岭南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艺术院校。(更新于2021.8)
  • 学校简介广州工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95年,2014年升格本科。2021年获批成为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2020年入选“广州技术市场15强高校”榜单;2022年,学校位列“中国民办普通本科院校竞争力排行榜”前30强,广东前2名。学校现有广州花都和佛山三水两个校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教学设施齐全,办学资源丰富。校园占地面积926714.42平方米,建筑面积775616.48平方米;设有12个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实训教学用房7万多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315.45万册;建有标准田径场、大型体育馆、各类球场、学生活动中心等文体活动场所。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611人,其中本科生26864人。设有14个教学单位,30个本科专业,形成了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个、省级示范产业学院、省级校企联合实验室、省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省级课程教研室2个、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广东省众创空间等教学、科研和产教融合平台。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学风教风优良。获批中国科协首批“学风传承基地”、广东省校园文化成果一等奖、广东省教育教学奖一等奖等。学校设有国际教育学院,积极开展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设有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冷链产业学院,实现学校、协会、企业共建共管,是广东省示范性产业学院。学校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南粤大地办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学校以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坚持“正德厚生 励志修能”校训,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3月24日)
  • 汕头大学汕头市
    学校简介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学校占地面积1990.20亩,建筑面积57.01万平方米。学校建校以来一直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2011年,汕头大学被列为广东省自主办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2年起,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汕头大学;2015年,汕头大学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项目建设行列;2016年,汕头大学与以色列理工学院合作创办的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获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并于2017年首次招生。2018年11月,学校获批成为广东省首家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示范校。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一直得到著名爱国人士及国际企业家李嘉诚先生的鼎力资助,李嘉诚基金会对汕头大学的支持款超过100亿港元,并在人才、资源等方面支持学校推行多项教育改革。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设置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含一级学科点覆盖数,我校共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5个(临床医学、化学、海洋科学、数学、滨海智慧城市交叉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8个,广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广东高校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6个,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广东省卫生厅重点实验室3个,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广东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0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法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临床医学、视觉传达设计、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应用化学、海洋科学、会计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护理学、新闻学、产品设计),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临床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工商管理、艺术设计、法学、临床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广播电视新闻学),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教育部(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3门,教育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教育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教育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广东省名牌专业5个(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工商管理、护理学),广东省重点专业7个(临床医学、土木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技术、护理学、新闻学,注:后5个为建设项目),开设“5+3”一体化培养模式的临床医学专业,形成了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学院、商学院、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学院,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并设研究生院和9个住宿学院(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逾17,000人,已为社会培养出各类人才逾14万人。学校已建成一批既能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又能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科研机构,主要有国家教育部智能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海洋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数字信号与图像处理技术重点实验室、感染病与分子免疫病理重点实验室、结构与风洞重点实验室、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等。图书馆全面实行电脑化管理,并致力于建设现代化的数字图书馆。现有图书178.98万册,电子图书333.78万册。学校校园网始建于1990年,目前校园网已延伸到校内每一栋建筑物,学生可以从宿舍直接上互联网,全校教学科研实验设备居国内高校的先进水平。学校有五所附属医院、1个口腔门诊部和4所托管医院,共6421床位。其中第一附属医院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首批重点建设单位。附属医院为汕头地区提供50%以上的医疗服务,为医学生提供良好的医疗实践机会。学校持续扩大国际影响力,多次入围世界权威大学排行榜,连续六年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关排名,2021年世界大学排名中居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51位;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目前学校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法国、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德国等26个国家和地区100所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同时积极邀请众多国内外一流大学的知名学者到校访问,为师生开设课程、讲座。学校围绕“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育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持续进行大学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从探索国际基准学分制、系统整合医学教育模式、创新CDIO工程教育模式到构建OBE结果导向一体化教育模式;从开展素质拓展活动,公益课程服务学习,推广住宿学院再到全面推行书院制;从阳光财务制度,到教师年薪制度,再到“四院两部”大部制改革……诸多改革开国内高校先河,被李岚清同志高度评价为“中国高校改革的试验田”。未来,学校将继续围绕高水平大学建设,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实现汕头大学第五次党代会确立的“三步走”战略目标,为建设一所“文理医工融合发展,突出学科交叉特色的研究型大学”而接续奋斗。

智能报考

省份
分数
名次
0.18303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