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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9-10-24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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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号)文件相关规定。

(二)特殊考生报名

1.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2.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申请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复印件留存备查。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居住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4.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学生报名事宜按《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相关规定执行。

5.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6.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取得当年由高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招收少年班的高校招生录取。

7.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特殊教育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绥化学院、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天津理工大学、西安美术学院等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以及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

8.报考我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生填报志愿、考试及录取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凡被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9.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10.艺术类考生报名。我省统一组织美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课省级统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可在艺术类省统考同类专业中兼报其他专业,不可跨类兼报。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录取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11.体育类考生报名。我省统一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我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分为体能三项(100米、铅球、二级蛙跳)和专项。体能三项各占20分,专项占40分,总分为100分。

(1)体育术科专项考试项目为: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套路、滑冰(500米大道)、高山大回转滑雪、游泳(100米蝶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各专项的具体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于2019年10月25日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zk.hl.cn)上公布,术科考试(冰雪除外)将在2020年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冰雪专项术科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教规〔2019〕10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及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含节假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全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2019年10月28日开始,2019年11月19日上午12:00时截止(不含节假日)。

(三)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1.户籍和学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中学负责组织,到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2.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3.在上一年度符合我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复读生到毕业年份学籍所在地市(行署)、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4.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在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三、报考费

凡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50元。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另交术科报名考试费135元(术科报名费15元,每科考试费30元)。报考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的考生另交专业课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交考试费30元。报考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另交外语口试费10元。

四、报名工作程序

(一)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考生本人参照《黑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式)》(附件1),准确地在网上填写考生自然信息和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考生类别一栏须按考生户口簿(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填写(考生填报的手机号码必须在高考录取结束前保持畅通状态,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如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和查询,程序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还须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操作(网上支付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考生网上报考费支付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

(三)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缴费成功后,还须在县(市、区)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采集头像照片、指纹信息等相关步骤。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考费支付、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资格审查

1.高级中学负责应届考生学籍、学年初审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市(行署)招考机构负责报名资格的核查。

2.考生父或母属我省市(行署)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或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我省市(行署)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提供的引进优秀人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3.市(行署)及以上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其子女随父或母落户我省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提供市(行署)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及政府公示网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需填写《黑龙江省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父母在我省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相关证明;考生所就读的高级中学校长、班主任负责审核确认考生连续实际就读情况并签字负责,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核考生学籍、考生家长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5.考生父母一方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考生父母双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随父母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须持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证明、士官证或军官证和《随军报告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6.我省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和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以下简称贫困县)的考生选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享受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进行填报,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机构按照《黑龙江省2020年20个贫困县考生选报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3)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行署)招考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一份报市(行署)招考机构备案。

7.我省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爱辉县、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的农村考生可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黑龙江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享受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进行填报,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机构按照《黑龙江省2020年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考生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4)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行署)招考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一份报市(行署)招考机构备案。

8.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与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申报、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五)信息采集程序及办法

考生信息采集分为两部分组成: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考生现场信息采集。

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和身份证审验工作由市(行署)、县(市、区)招考机构统一组织,不得交由考生所在中学办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时,考生本人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招考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相关信息,采集信息后当场摄像。如无《居民身份证》或因身份证阅读器无法识别的考生不得报名。考生图像采集标准参照《黑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附件5)中的“考生照片采集标准”执行。摄像时统一使用白色背景,严禁使用考生照片摄像。采集考生图像的同时还须对每名考生的指纹信息采集和人脸信息比对。招考机构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应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外省高级中学就读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由就读学校负责考核。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后,在《黑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签字、盖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七)信息核对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各负责受理报名、信息采集单位打印《黑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后,在信息表中抄写“我已认真核对上述报名登记表中所有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县(市、区)招考机构要对考生签名后的报名登记表进行扫描或拍照留存备查;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和信息造假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核对无误后,高级中学、县(市、区)和市(行署)招考机构签名盖章装入报考档案袋。

五、几点要求

1.高考报名是普通高校招生的基础工作,也是综合治理考风考纪的关键环节,各级招考机构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本着为考生服务为宗旨,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广泛宣传,避免考生漏报、错报。

2.各级招考机构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严防“高考移民”;严防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报考;严防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考;严防各类人员替考。

3.要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各级招考机构要加强报名信息的核对审查,报名信息一经上报国家注册,不得更改。要向考生强调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的重要性。

4.各级招考机构和高级中学要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生、工作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在报名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5.严格落实公示制度。20个贫困县、41个国家和省扶贫县农村户籍、申请享受照顾录取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合格名单,须分别在考生就读班级、学校和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行集中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

6.考生不得跨科类、跨地域重复报名。对于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应回户籍流出地参加高考报名。

附件:

1.黑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黑龙江省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

3.黑龙江省2020年20个贫困县考生选报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

4.黑龙江省2020年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考生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

5.黑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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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伊春职业学院伊春市伊美区
    学校简介伊春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由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黑龙江省伊春师范学校、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三所学校相继合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黑龙江省伊春师范学校1958年建校。1984年伊春市政府筹建黑龙江林业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黑龙江省政府同意以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名义招生,培养层次为专科。1999年,国家教育部批准伊春师范学校和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合并,成立伊春职业学院。同期以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名义招本科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1-2014年,连续培养14届本科生5000余名。2016年学校合并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伊春地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学校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300余人。教职工413人,其中专任教师262人,教授、副教授145人,博士、硕士学位110人,“双师型”教师165人。学校先后获省级精品课 1 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1 个,省级教学名师 2 人,省级教学新秀 1 人,省级优秀教师 4 人。近年在各类技能大赛中,有 3 名教师荣获省级一等奖,16 名教师荣获省级二等奖。学校累计获准立项省教育规划办项目 15 项,省教育厅项目 8 项,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6 项,外观专利 2 项,教师编撰专著及教材54 部(本),发表论文 218 篇。学校设有医学技术学院、师范学院、旅游商务学院、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和公共教育部、思想政治教学部2个公共教学部。开设口腔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助产、药学、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冰雪运动与管理、旅游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钢铁智能冶炼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智能轧钢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林业技术、林业信息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30个高职专业。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不断提升合作办学水平,近年来,与建龙西林钢铁有限公司加强合作,设置机电一体化技术、钢铁智能冶炼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智能轧钢技术等订单培养专业,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与多家三甲医院、北京、上海、哈尔滨等企业开展对口合作,有效保证学生优质就业;与日本、泰国、菲律宾等国家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共同培养具有专业优势、外语优势和全球视野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学校坚持以“两个服务”、“两个面向”为办学定位,以“厚德强技,匠心笃行”为校训,秉承“素质为先、能力为本、实践为重”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和谐兴校”的发展战略,立足伊春,面向全省,辐射全国,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现代工匠精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不断强化办学优势、不断彰显办学特色,为向高水平职业院校转型发展而不懈奋斗!
  • 学校简介哈尔滨华德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前身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是黑龙江省最早开展本科教育的民办高校。985基因 规格严格 治学严谨 学校于1992年创办,秉承哈尔滨工业大学“规格严格 功夫到家”的优良传统,历经哈尔滨工业大学培养边远地区短缺人才大专班、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学院培训中心(1994年开始本科教育)、哈尔滨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哈尔滨华德学院五个发展阶段。2000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10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2018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2019年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校园标兵”。新工科强校 应用型名校 工程师摇篮学校是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首批理事单位,黑龙江省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在30年的办学过程中,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与责任,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应用型优秀人才。这其中,有数百名成功考取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继续深造的硕士、博士、博士后;有百余名成功创业、助力地域经济发展的优秀企业家;更有获得“全国最美青工”、“全国技术能手”和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的一大批杰出工程师。学校先后荣获“国防科技人才贡献”奖、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特等奖、全省五四红旗团委、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特别贡献单位等荣誉。2017年以来,学校连续五年进入中国民办大学排名20强。学校设有14个二级教学单位,现有4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其中通信工程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是黑龙江省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交通运输专业是黑龙江省重点专业,以及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专业集群。2017年《应用型高校机器人工程学院多方协同育人模式研究与实践》获批黑龙江省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020年《新工科背景下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校企共建协同育人模式探索与实践》获批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建设项目。新工科专业中,有黑龙江省首批机器人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和黑龙江省首个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等多个优势专业。红色文化浓 学习条件好 综合实力强 学校坚持立足龙江地域特点,弘扬党的精神谱系,用红色资源铸魂育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校内建有东北烈士纪念馆分馆、雷锋纪念馆、黄炎培纪念馆、陶行知纪念馆、校史馆等系列文化场馆,还建有包括陈列退役坦克、战斗机的国防教育广场和航天柱、教育家纪念园、启峰山、问渠湖等多个国防教育现场教学区和文化育人景观,形成山水相拥、四季如画、移步换景和馆园结合、研学融合的红色文化育人氛围。对内支撑全面育人,对外服务社会发展,被誉为哈尔滨新区的文化名片。学校持续加大教学投入,校内建有13个大型实践教学中心(涵盖203间实验室、模拟车间、教师工作室、学生创新实验室,企业进校园实训基地)。与百胜集团、航天科工集团等60余家名企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与吉利控股集团、昆山、无锡、哈尔滨焊接研究院有限公司、美的集团、宁德时代、西门子等12家世界500强企业联办产业学院(目前已建立华德-昆山学院、华德-亿林学院、华德-吉利汽车产业学院、现代焊接产业学院),为学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提供良好条件。就业平台好 就业质量高 发展潜力大“就业平台好,就业质量高,发展潜力大”是学校的就业特色,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稳居全省普通高校前列。毕业生在各自岗位因“进入角色快、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实用、好用、能堪大用”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欢迎。众多以世界500强企业为代表的知名企业连年来校选聘毕业生,甚至提前预定人才,在许多优秀企业形成了“华德品牌”。2021届毕业生在世界500强企业就业签约率占比达 20.02%。
  •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
    学校简介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以理工为主,理工管文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拥有哈尔滨、威海、深圳三个校区。学校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所高校行列,曾被誉为工程师的摇篮。学校于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00年与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工大,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模范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使命,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形成了“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培育了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传统,涌现出一大批全国先进典型,曾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一提三优”工程特别优秀学校等荣誉称号,2018年首批入选全国十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形成了由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支撑学科构成的较为完善的学科体系,涵盖了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9个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6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有10个一级学科排名位居全国前五位,其中力学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哈工大共有17个学科位列A类,学科优秀率(A类学科占授权学科的比例)位列全国第六位,A类学科数量位列全国第八位,工科A类数量位列全国第二位。学校大力弘扬“铭记责任,竭诚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崇尚科学的求是精神;海纳百川,协作攻关的团结精神;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奋进精神”的哈工大精神和“铭记国家重托,肩负艰巨使命,扎根东北,艰苦创业,拼搏奉献,把毕生都献给了共和国的工业化事业”的哈工大“八百壮士”精神,建成了一支高素质师资队伍,为学校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现有两院院士39人(含双聘)。学校坚持立足航天、服务国防、长于工程的办学定位,创立了中国高校第一个航天学院,发射了中国第一颗由高校牵头自主研制的小卫星,在中国首次实现了星地激光链路通信、首次实现了激光全自动束靶耦合引导(神光-Ⅲ靶场光电及控制系统),诞生了中国第一台会下棋能说话的计算机、第一部新体制雷达、第一台弧焊机器人和点焊机器人、第一颗由高校学子自主设计研制管控的纳卫星、第一支登上春晚舞台的大学生机器人舞蹈队,实现了国际首次高轨卫星对地高速激光双向通信试验,突破了世界最大口径射电望远镜的支撑结构系统关键技术、支持中国“天眼”成功“开眼”,研制成功的 空间机械手在天宫二号上实现了国际首次人机协同在轨维修科学试验,研制成功的新一代磁聚焦型霍尔电推力器在国际上首次实现空间应用,在国际上首次实现了形状记忆聚合物太阳能电池结构的在轨可控展开,首次揭示了艾滋病病毒毒力因子结构、让中国艾滋病结构生物学研究跻身世界前列,成功发射的“龙江二号”成为全球首个独立完成地月转移、近月制动、环月飞行的微卫星,首次解析T细胞受体-共受体复合物结构、成为国际细胞适应性免疫研究领域的里程碑,正在建设中国首个用于模拟太空极端环境的大科学工程,参与了探月工程等14个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刘永坦院士荣获2018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累计有10个项目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一大批成果助力“长征七号”“长征五号”火箭首飞、天宫二号、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行、嫦娥五号、“天问一号”等重大任务,曾获“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协作贡献奖”“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突出贡献集体奖”等多个奖项,正在成为享誉国内外的理工强校、航天名校。站在新百年的历史起点,哈工大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工大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扎根东北、爱国奉献、艰苦创业,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追求卓越、矢志打造更多国之重器、培养更多杰出人才,奋力开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新百年卓越之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简称为“生态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生态文明建设人才为特色的省级骨干高职建设优秀院校,是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骨干专业建设院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和“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是黑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园林类、环保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理事长和秘书长单位,也是我国北方最早组建的生态环保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创建于1953年9月,其前身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所属的“东北森林工业实验学校”,之后两度与东北林学院(现为东北林业大学)合并,曾更名为“东北林学院带岭分院”、“黑龙江林学院”,2004年4月组建“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迄今为止,学校经历了67年的办学历史,取得了辉煌的办学成就,在教育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籍管理、学生公寓管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创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多次受到教育部、国家林草局、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中国龙江森工集团的表彰奖励,曾获全国林业职业院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林业职业院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已为林业及生态建设行业和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干部8万余名,学院被誉为“绿色人才的摇篮”和“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坐落于被誉为“东方小巴黎”“冰城夏都”的北方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市,总占地面积69.26万平方米,其中校园占地面积23.5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67万平方米。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310余个,其中校内有园林、环保、药物、物流、汽车、酒店、电商、航空服务、无人机、大数据、建筑装饰等先进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室和各专业实验室,图书馆、艺体楼、运动场、学生公寓、食堂、浴池、综合楼等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生态气息浓厚,人文关怀突出,办学条件优越,办学实力雄厚。 学校依据发展定位,现开设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工程技术、智能装备、信息工程、经济管理、现代服务等7大类40多个专业,在校生6500多名,主要突出“生态环境、园林绿化、绿色食品、林药开发、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低碳节能、绿色产业”等生态特色专业,服务于龙江、东北乃至全国林业绿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已经形成了以生态环境类专业为特色,以应用技术、经济管理和现代服务类专业为补充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53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105名,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1.50% ,高于国家示范(骨干)院校8.2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高职高专平均水平(20%)2倍多;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24% ,高于国家骨干及省示范院校水平(61.93%);双师素质教师202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79.84% 。学校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省(部)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新秀、省级教学能手、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有园林技术、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省级教学团队2个,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2个,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黑龙江省高水平骨干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1个,黑龙江省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8个,黑龙江省卓越农业人才培养项目重点建设专业2个,黑龙江省骨干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黑龙江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园林类、环保类专业在全省高职院校同类专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就业创业工作理念和思路,把“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作为学院发展的生命线,加大内涵建设力度,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大力开展校企(校、政)合作和订单培养,与多家企业(学校)实施“订单式”培养,建立生源基地和就业基地,探索“招工招生同步进行、校企协同育人和高质量精准就业”和“2+3”“3+3”“3+2”中高职连读(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千方百计地帮助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连续多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名列全省同类高校前茅。2018年全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平均初次就业率为80.35%, 我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4.39% ,比全省高出4个百分点;2019年我校核定的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2.93%。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得到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及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领导的好评,2015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涉林职业院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被评为全国林业职业院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进入新时代,学校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办学理念,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发展战略,立足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森工绿色生态产业发展、龙江及东北全面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和学生可持续发展为价值追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和核心竞争力为核心,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双高”为目标, 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发展道路,强管理、转机制、树品牌、上质量、创特色、增实力、惠民生、促和谐、争一流,全面提升学校整体办学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独立自主建设“省内一流、行业知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为未来创建“行业一流、国内知名、实力较强、特色鲜明”的生态环保类国家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生态环保类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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