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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2023-01-0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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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6日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资格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

二、计划编制

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在苏招生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科学制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包括招生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方式、考试科目、防疫措施、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四、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1.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考统考科目以及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高考总分值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2.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

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订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五、专业考试

江苏省2023年对美术与设计类(以下简称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一)省统考

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考试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考命〔2021〕4号)执行。

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7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补充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等事项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6号)执行。

(二)校考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规定,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可面向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并须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如与省统考涵盖专业相同或相近,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高校要合理安排校考时间,不得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考时间等安排冲突。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立考点的,须经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且校外考点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个。高校应加强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考核内容一致、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高校要积极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每组评委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有条件的可进一步增加。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扩大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有关高校要认真总结2022年试点经验,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进一步完善线上考试工作方案。高校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鼓励高校在初选时加强考生文化等综合素养考核。有关高校现场校考规模及其他考务安排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省内高校的校考

省内有关院校招收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或采用委托考试的方式进行。

当招生高校采用委托考试方式时,委托高校须向被委托高校提出委托考试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由被委托高校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在考生报名前,委托高校与被委托高校均须向考生公布委托考试相关专业、要求、考试安排、合格证发放等事项。

2.省外高校的校考

省外高校的校考工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省外高校在江苏省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程序见附件2。

3.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实行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选拔标准。

(1)凡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合格线在发布考生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高校在组织专业校考时须严格审核考生资格。省统考未涵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如院校要求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2)高校应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比例。高校校考合格证按专业发放,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有关招生院校应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校考合格名单,并将专业考试成绩信息及时告知考生。

(三)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校考,下同)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刑法》规定,凡组织作弊、替考或帮助他人作弊,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有关招生高校须及时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六、录取批次设置

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分3个小批依次录取。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专科院校在普通类专科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七、划线办法

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历史等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等科目类)以及不同专业类别(美术类省统考、音乐类<声乐、器乐>省统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艺术类专业校考)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关志愿。

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本科提前批次中,第1小批和第3小批实行传统(顺序)志愿,第2小批实行平行志愿。专科批次中,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专科批次志愿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在传统(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传统(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填报征求志愿时,考生只能在传统志愿或平行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参加专业省统考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高校的志愿;参加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志愿,其专业考试成绩只适用相关校考合格高校。

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同批次体育类、定向培养军士的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同批次之间不得同时填报。

九、录取

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报院校主管部门核准并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一)投档规则

根据专业考试方式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投档规则。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按传统(顺序)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音乐类:投档分为专业分。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要求投档给院校。

其他校考高校,对文化分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院校要求投档。

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录取院校,需通过江苏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正式录取以网上录取系统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为准。

(二)录取办法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十、加强组织领导

省统考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院校校考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执行。

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切实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学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层层压实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记录须存档备查。

各有关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细化完善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考试组织、阅卷评分、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确保考试选拔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研究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核、考试评价及录取的办法,统一组织考试及选聘本校教师及校外专家参加相关评判工作,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建立起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或部门独立负责;严禁高校通过各种虚假专业考试方式来圈定合格生源。

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艺术类考试招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应试培训和推广活动;严禁高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上述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种艺术专业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自查自纠,已开办艺术类专业考试辅导班的,立即停办;教师参与专业考试相关辅导活动的,立即停止;为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的,立即清理。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相关教师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2.2023年省外高校在江苏省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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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盐城师范专科学校和盐城教育学院;2002年国家级重点中专盐城商业学校并入。学校现有通榆和新长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500亩。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2000余人,设有文学院、法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药学院、城市与规划学院、体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湿地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学校现有79个本科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14个、非师范类专业65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业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业点16个,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4个、二期项目5个,省重点专业(类)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学校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省级卓越教师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校、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省级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是省教育厅指定的驻盐城市高校教学联合体牵头单位。学校是江苏省也是全国首家接受中学教育全科认证的试点高校,目前,学校14个中学教育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复评。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建有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16个,沿海发展智库是江苏省首批15家重点培育智库之一。近五年来,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32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10余项,在同层次高校中位居前列。荣获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内的多项高层次奖励。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600余人、博士400余人,160余名教师被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聘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有6个省一级重点建设学科、7个省级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对象、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等各类杰出人才。学校积极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与英国、俄罗斯、韩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及台湾地区的80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动学分互认、学位互授,开展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与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连续四次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金奖,在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荣获一等奖,荣获“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代表江苏高校参加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荣获一等奖第一名,获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计15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达97%以上,每年有近700名学生考取中国科学院、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生,连续六次被表彰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多年来,学校坚持打好“师范、沿海、老区”三张牌,以服务为己任、以贡献促发展,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强化办学特色,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办学水平。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2016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省文明单位、省优秀校风建设先进单位、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省安全文明单位、省平安校园、省园林式单位、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荣获全国第八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学校已故青年教授王强用生命守望马克思主义阵地,被中央宣传部遴选为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包斌、陆一军夫妇当选“中国好人”,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并当选“助人为乐”类江苏省道德模范。面向未来,全校师生员工正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目标迈进!                          2021年3月
  • 学校简介常州工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经济发达、文教昌盛、交通便捷、美丽富饶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常州,其前身为创建于1978年的常州市七·二一工业大学。1980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常州职业大学。198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常州工业技术学院。2000年,常州工业技术学院、常州市机械冶金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升格为本科层次的常州工学院。2003年,传承常州师范教育百年文脉的常州师范专科学校(筹)成建制并入常州工学院。历经44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特色明显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校现有辽河路校区、巫山路校区、会馆浜路继续教育学院和长江路科技产业园,总占地面积近1300亩;设有18个教学单位,拥有59个本科专业(49个专业招生),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5700余人;在职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7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8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2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333工程”培养人选和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等140人次。 自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地方的办学定位,致力培养切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一大批高素质人才。近年来,学校开展了与常州大学、河海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目前,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立项高校和首批启动高校,教育部和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5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4个,省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专业(类)5个,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一期工程项目3个,4个专业通过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有国家一流本科课程4门,省一流本科课程25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10个。现有4个产业学院,其中,智能制造产业学院为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电机产业学院为省重点产业学院。学校被授予2021年中国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工商管理等4个江苏省“十四五”重点学科,获批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拥有特种加工、特种电机研究与应用两个江苏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微特电机研究与应用、建设工程结构与材料性能研究等9个常州市重点实验室,通用航空器关键部件智能循环制造、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资源循环材料等3个省工程研究中心,与11家企业共建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有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化工危废与工业固废协同处置、报废汽车绿色精细拆解与利用等3个行业联合创新实验室。拥有空天地信息感知与无人机应用研究、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等江苏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建有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有融研发、生产和实践于一体的常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常州工学院大学科技园以及数控技术应用及装备、软件、建筑工程技术等10个校内产学研一体化中心。拥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常州分院、先进制造产业研究院等24个社科研究智库平台。 学校坚持“在服务常州中获取资源、在扎根常州中打造特色、在贡献常州中提升能力”的办学方略,秉承“团结、严谨、求是、创新”的校风和“教会学成、守正有为”的校训,持续培育产教融合和创新创业教育“两个特色”,整体优化设计人才培养体系,着力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环境,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设有创新创业学院,双创教育纳入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贯穿学生培养全过程,学校在全国高校创新创业竞争力排行榜上突飞猛进。建有“奖、助、勤、贷、补、减”帮困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学生助学金以及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作为省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示范基地,学校依托企业、行业和校友资源,建立了稳定的省内外毕业生就业基地和就业工作网络,构建了就业长效机制,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毕业生当年平均签约率均在96%以上。 学校被江苏省教育厅认定为“留学江苏”目标学校,招收来自亚洲、欧洲、美洲等地区的6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与美国、英国、德国、丹麦、日本等境外的60多所高校在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学分互认、合作办学等领域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拥有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学前教育等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被确定为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设有中德亚琛中心(筹),拥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项目“常州工学院-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先进成型与智能制造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项目 “中德亚琛产教融合创新基地”等国际化平台和项目。 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节水型高校”“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等省级荣誉,荣获“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等市级荣誉。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等教育改革,扎根地方办大学,切实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围绕常州“532”发展战略,深化产教融合,坚持改革创新,精准务实地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向着建成一流应用技术大学的目标不断迈进!
  • 学校简介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15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原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和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校合并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隶属于省教育厅。学校前身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和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分别由省财政厅和省粮食局主管,先后创建于1964年和1979年。前者原名为淮阴地区会计职业学校,1965年,学校更名为淮阴地区会计中等专业学校。受文革冲击,1969年6月停办。1971年复校后相继更名为江苏省淮阴地区会计学校、七·二一财经大学、江苏淮阴地区财经学校、淮阴市财经学校和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1977年恢复高考后曾一度与江苏省银行学校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后者更名为江苏省淮阴粮食技工学校。1983年改名为江苏省淮阴粮食学校。1994年学校又更名为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56年来,学校为江苏省乃至全国财政、税务、金融、营销、法律、粮食、机械等部门和行业输送了近6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其中有很多校友已经成为主政一方的党政领导、成为行业和部门的领军人物、成为企业和系统内的精英与骨干。目前,学校占地面积约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6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67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91.4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650人,国际留学生67人。学校教职工558人,专业技术人员42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9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95人,“双师”素质教师377人。具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4个、江苏省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双创”博士1人,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8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2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5个,江苏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1人,江苏省“科技副总”2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5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5人,江苏省高职院校类产业教授8人,淮安市“十百千人才”第二层次3人、第三次层次26人。学校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A类品牌专业1个,省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骨干专业6个,省示范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特色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群3个及重点专业13个,高等职业教育“百门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11门,国家级精品教材、规划教材21部,省级精品教材、重点教材14部。国家和省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共8项,国家首届优秀教材二等奖1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实训基地(平台)7个,省、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0个,国家、省、市级培训服务基地12个。牵头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1个,主持教育部、财政部立项的高等职业教育工商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和会计、财务管理课程建设,主持和制定全国财政行指委财务管理专业、全国统计行指委统计与大数据分析专业、全国粮指委粮食工程专业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实验实训配置标准建设。学校设有会计学院、金融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智能工程技术学院、物流与交通旅游学院、粮食与食品药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创新创业学院、智慧商科综合实训中心、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法律事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工程造价、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与技术管理等33个专业。学校与南京审计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淮阴师范学院联合开展“4+0”应用本科专业,与淮阴师范学院、淮阴工学院联合开展“3+2”本科分段培养,与南京财经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接本教育,与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合作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学校与韩国嘉泉大学、西班牙内布里哈大学、英国桑德兰大学、考文垂大学、日本京都大学院大学等开展合作交流,组织400人次赴国境外开展培训、访问和研习。学校以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为主,打造中职、高职、本科教育纵向贯通,和普通教育横向融通的培养体系,坚持以实现“国内领先、省内同类院校位居前列的高水平特色财经类高等职业院校”为发展目标,秉承“厚德尚能、经世致用”的校训,大力弘扬“努力学习、精益求精”的财院精神,全面深化服务主导型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着力打造以“财经+”为底色,“技术素养+管理能力”的综合型人才培养体系,彰显“价值引领,文化育人”办学特色。学校建有“周恩来文化馆”“淮商文化馆”“货币文化馆”“今世缘文化馆”“艺术文化馆”“物流文化馆”“汽车文化馆”“3D会计展示馆”“酒器艺术文化馆”“翔宇文化广场”“翔宇书斋”以及“清风苑”“清风亭”“清风墙”三位一体的廉洁教育基地。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淮安创业大学成功落户我校,并先后建成国内领先的智慧商科综合实训中心、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会计体验中心、翔宇思政体验中心、大学生素质定向拓展中心、大学生创业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及淮安市人才市场大中专院校分市场,切实为学生办实事,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和社会竞争力。学校有近千人次在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其中获国赛金奖5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由我校牵头组建的江苏财经职业教育集团被教育部遴选为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与企业共建成立了江苏财经吉利汽车、群汇知源、用友新道数智财务等产业学院,华为、十方通讯、学玛思等校企共建实验室,以及富士康、南通超达、鹏鼎控股等校外实训基地。实现了合作育人管理、协同教学激励、产教融合评价、就业创业促进的共建模式。学校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江苏省高职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单位,先后举办江苏省高职高专会计骨干教师研修班、“双高”建设背景下高职会计专业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双师素质”教师培训班、全国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国培项目),拥有淮安市中小企业服务基地、江苏省饲料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粮油人才培训基地、淮安市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淮安市财税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淮安市金融从业人员考试培训基地、淮安市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淮安市创业培训基地。建校以来,学校相继以“优秀”格次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江苏省委教育工委高职高专基层党建考核,并荣获教育部示范性职业院校教育集团培育单位、江苏省智慧校园示范校、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结论有效试点院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学校、江苏省园林式校园、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江苏省节水型高校、江苏省“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先进单位、江苏省对外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是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江苏财经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财政、金融、商业、统计、粮食、关务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职财经教育分会常务副主任单位,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会计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商业经济学会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统计学会高职统计分会副会长单位、海峡两岸高等职业院校校长联席会(2016)轮值主席单位。
  • 学校简介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盐城地区第一所省属公办高职学院,是服务盐城地方经济主战场的省级示范性综合型高职学院,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教职工500多人,在校生10000余人,留学生300多人,设有纺织服装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经贸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药品与健康学院、信息与安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学校建有国家及省财政资助的实训基地7个、省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个、省产教深度融合集成平台1个、省级技术研发中心4个、省级技术转移中心1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1个、专业实验实训室200多个,立项省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规划教材1部,创建国家和省级品牌骨干专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重点教材、优秀教科研团队50余项,拥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单位1个。建校58年来,学校遵循“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强化“根植地方、厚植师生、深植融合”的办学理念,树立“特色发展、开放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的办学思路,秉承“职业立身、技术报国”的校训,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校园精神,立足盐城,面向江苏,融入长三角,积极践行“两海两绿”路径,助力“四新盐城”建设,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坚持以创新为抓手,引领区域高职教育。创新发展思路,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铸校、创新活校、和谐兴校”五大方略;创新办学体制,成立学校理事会,构建完善了“政行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创新育人模式,探索形成了“双链对接、双教融合、双证融通、双元互动”的“四双”育人模式,荣膺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称号;创新高职文化,坚持将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行业文化、地域文化有机融合,弘扬铁军精神,建设铁军文化园,培育形成了“求实”文化;创新服务载体,全力构建科技研发、资源共享、职教联盟、社会培训四大服务平台;创新合作办学,与江苏科技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开展“4+0”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实施来华留学生教育和多层次国际化办学,建立江苏天虹集团越南公司海外实训基地,服务“走出去”企业,荣膺“江苏省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跻身“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我校荣获江苏省技术转移联盟技术转移工作促进奖,建成中乌(盐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近几年,发明专利授权数均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一方阵,2018-2020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数连续三年蝉联全省高职院校第一位。在武书连发布的2021中国高职高专排行榜中,学校跻身“中国一流高职高专院校”行列。学校是江苏省首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沿海经济带高职院校技术转移联盟牵头单位,牵头成立的盐城市纺织职业教育集团入围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打造非遗文化名片——瓷刻工作室。学校荣获省级以上优秀教科研成果奖50多项。近年来,师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成绩显著,获得国家和省级一、二等奖150多项。毕业生具有“为人诚实、理想务实、技能扎实、工作踏实、创新笃实”的“五实”特质,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先后七次被评为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纺织行业人才培养示范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智慧校园等省级以上荣誉50多项。学校在江苏省2019年度、2021年度地方普通高校综合考核中荣获第一等次。勠力同心齐奋进,乘势而上再出发。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将继续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往开来、乘势而上,在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新征程上破浪前行,共同书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以优秀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 学校简介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始建于2002年3月,2005年5月被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10年9月,学院移址泰州市办学,为首家进驻中国医药城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独立学院之一。学院现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应用心理学、中药学、药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8个本科专业。具有相关专业独立的学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权和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学院师资优良,多年来,建设了一支以母体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为龙头,自有专任教师为骨干,特聘教授、 兼职教授为支撑的专兼结合、高素质高水平优秀师资队伍,14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获得者为学院的建设保驾护航。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人才,积极探索和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狠抓内涵建设,努力提升教学质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内部运行规范高效,形成了体现时代特征、医药特色,“校”“城”融合、注重应用能力的人才培养格局。学院秉承南京中医药大学“治学严谨,继承创新”的优良传统,依托母体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注重质量,稳步发展,具有优良的办学条件。母体大学一大批实习实践基地及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边数百家企事业单位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实习、产学研结合的场所,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学院确立了“以人为本、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校企合作”的办学理念,坚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中心,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和谐校园建设为保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在武书连2019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中,学院入选“中国高水平独立学院” ,全国排名第13,省内排名第4。全院师生将凝心聚力,励精图治,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办学规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区域经济和泰州中国医药城产业发展的新型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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