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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简章
2024-10-12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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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符合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报考类别”应选“艺术”,具体报名办法按照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文件执行。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同时不能录取至使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相关艺术类专业。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身体条件、选科要求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招生计划

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如高校艺术类专业确需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应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在教育部来源计划中明确选科要求。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本科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以高校在我省编列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级统考(以下简称统考)由省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以下简称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一)统考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舞蹈类、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以下简称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级统考;戏曲类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实行省际联考。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7个科类中选择1个科类报考,不可跨类兼考、兼报。

音乐类考生须在音乐表演类(声乐)或音乐表演类(器乐)中选择其一进行填报。报考音乐表演类(声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报考资格;报考音乐表演类(器乐)的考生,可选择“兼考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同时获得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报考资格。志愿填报时兼考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同一批次(段)可兼报两类统考专业志愿,否则只能报考音乐表演类统考专业志愿。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须在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中选择1类报名参加考试,不可兼考、兼报。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别参加相应的艺术统考。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市;音乐类专业统考由河北经贸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舞蹈类专业统考由衡水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由邯郸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由河北科技大学具体组织实施;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地质大学具体组织实施;书法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大学具体组织实施。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戏剧影视导演类(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专业统考采取笔试形式;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采取“现场面试评分”形式,评委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评分;音乐类(声乐、器乐、视唱科目)、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采取“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分”的“考评分离”形式,即在条件统一的考试环境中对考生考试音视频先进行采集,以音视频作为考生答卷,考试结束后再组织评委专家通过集中观看考生音视频进行评分的考试组织模式。

省级统考各科类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要求按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 查阅)。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三个科目。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美术与设计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环境艺术设计、美术、公共艺术设计、游戏创意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影像设计、时尚品设计、舞台艺术设计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美容美体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雕刻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雕塑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民族传统技艺、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美术教育、艺术教育等专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文件精神,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艺术教育等专科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美术与设计类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省级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4年11月20日9时至11月23日24时,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查询缴费办法并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已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②下载《准考证》

2024年11月25日9时至11月29日24时,已缴费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日  期 科  目 时  间
2024年11月30日 素  描  9:00-12:00
2024年11月30日  速写(综合能力) 14:30-16:30
2024年12月1日 色  彩  9:00-12:00

考试地点: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考试。

④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2.音乐类专业统考

⑴音乐类专业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总分为300分。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声乐(240分)四个科目。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五个科目,其中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兼考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科目只考一次,成绩互认。如考生兼考音乐教育类,但未参加相应的副项考试,其音乐教育类考试总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为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音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相应的音乐类专业统考。

音乐表演类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流行音乐等专业。

音乐表演类专科专业: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等专业。

音乐教育类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专业。

音乐教育类专科专业: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作曲技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专业。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4年11月20日9时至11月23日24时,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s://hbyytk.hueb.edu.cn:8083)或通过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信息网(网址:https://cw.hueb.edu.cn)登录考试报名缴费平台,核对显示的“考生号、姓名”无误后,按“二选一”要求填报器乐/声乐测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器乐/声乐两首测试曲目及相关信息,待测试日候考时随机抽取其中一首用于测试,中西打击乐专业考生无需进行曲目抽取,测试时直接演奏所填报两首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其中至少1首为音高类打击乐器作品)并在网上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音乐类专业统考。已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②下载《准考证》

2024年12月31日9时至2025年1月4日24时,已缴费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s://hbyytk.hueb.edu.cn:8083)下载打印《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乐理、听写考试时间、地点

音乐表演类(声乐)[及兼考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考生考试时间:2025年1月5日13:30-14:00测试乐理,14:00-14:30测试听写。

音乐表演类(器乐)[及兼考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考生考试时间:2025年1月5日16:30-17:00测试乐理,17:00-17:30测试听写。

考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具体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器乐、声乐、视唱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5年1月6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具体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器乐/声乐二首测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不按候考时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器乐/声乐科目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④河北经贸大学咨询电话:0311-87655611。

3.舞蹈类专业统考

⑴舞蹈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三个科目。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舞蹈表演与编导、冰雪舞蹈表演等专业。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专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文件精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舞蹈类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省级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4年11月20日9时至11月23日24时,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衡水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snc.edu.cn/),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舞蹈类专业统考。已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②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下载《准考证》

2024年12月16日9时至12月20日24时,已缴费考生登录衡水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snc.edu.cn/),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下载打印《准考证》。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被锁定不得更换。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4年12月28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衡水学院西校区(衡水市前进大街与和平西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④衡水学院咨询电话:0318-6016287(咨询考务问题),0318-6016569(咨询缴费问题)。

4.表(导)演类专业统考

⑴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

①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四个科目。

②考生报考以下对戏剧影视表演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等专业。

专科专业: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现代魔术设计与表演、民族表演艺术等专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文件精神,曲艺、音乐剧等本科专业,表演艺术、歌舞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民族表演艺术等专科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戏剧影视表演类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省级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③考试安排

A.缴费办法

2024年11月20日9时至11月23日24时,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dc.edu.cn),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已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B.上传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下载《准考证》

2024年12月16日9时至12月20日24时,已缴费考生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dc.edu.cn),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下载打印《准考证》。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被锁定不得更换。如考试时不需要伴奏音乐,考生可直接选择下载打印《准考证》。

C.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4年12月25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邯郸学院东校区(邯郸市邯山区滏河南大街与学院北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

D.邯郸学院咨询电话:0310-7090228。

(2)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

①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三个科目。

②考生报考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等对戏剧影视导演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

③考试安排

A.缴费办法

2024年11月20日9时至11月23日24时,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dc.edu.cn),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已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B.下载《准考证》

2024年12月16日9时至12月20日24时,已缴费考生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网址:https://ystk.hdc.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

C.考试时间、地点

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 9:00-11:30

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考试时间:考生自2024年12月29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邯郸学院东校区(邯郸市邯山区滏河南大街与学院北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或邯郸学院西校区(邯郸市邯山区滏河南大街与学院北路交叉口南行400米路西),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统考。

D.邯郸学院咨询电话:0310-7090228。

(3)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

①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三个科目。

②考生报考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等对服装表演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

③考试安排

A.缴费办法

2024年11月20日9时至11月23日24时,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科技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shoufei.hebust.edu.cn/login.aspx)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已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B.下载《准考证》

2024年12月31日9时至2025年1月4日24时,已缴费考生登录河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bkzs.hebust.edu.cn/)“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C.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5年1月9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

D.河北科技大学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5.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

⑴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作品朗读[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共两项朗读内容,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三个科目。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播音与主持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等专业。

专科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4年11月20日9时至11月23日24时,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zsxxw.hgu.edu.cn/)“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已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②下载《准考证》

2024年12月16日9时至12月20日24时,已缴费考生登录河北地质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xxw.hgu.edu.cn/)“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考生自2024年12月25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河北地质大学校本部(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与槐安东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东)。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

④河北地质大学咨询电话:0311-87207400(报名缴费及下载《准考证》期间)、0311-87208410(考试期间)。

6.书法类专业统考

⑴书法类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包括书法临摹(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两个科目。

⑵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书画艺术专业等对书法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书法类专业统考。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文件精神,书画艺术等专科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书法类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省级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4年11月20日9时至11月23日24时,书法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zhaoban.hbu.cn/ysxk/),按照提示要求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书法类专业统考。已缴费考生不予退费。

②下载《准考证》

2024年11月26日9时至11月30日24时,已缴费考生登录河北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zhaoban.hbu.cn/ysxk/)下载打印《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1日9:00-12:00。其中,书法临摹科目考试时间为9:00-10:30,书法创作科目考试时间为10:30-12:00。

考试地点: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666号)或五四路校区(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180号),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书法类专业统考。

④河北大学咨询电话:0312-5079698。

7.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戏曲类本科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

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各省相关考生均可向组考高校申请参加考试。

戏曲类省际联考一般安排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间举行。考生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和组考高校有关要求,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和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报名,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考试。组考高校将根据工作安排发布省际联考专业考试须知,考生可登录院校网站查询或咨询院校。具体以当年戏曲类省际联考规定为准。

(二)校考

1.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按照教育部规定,具体校考高校和专业,考生可查询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或相关高校网站。

2.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3.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的省级艺术类统考且合格。

4.高校组织校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校考专业成绩评定、发布及复核,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确定等有关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向高校咨询。

(三)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除经教育部批准可组织校考的少数院校(专业)及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外,其他高校在冀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成绩。

2.高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须相应的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

3.省级统考中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声乐、器乐、视唱科目)、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均实行百分制评分,最终考试成绩根据各艺术类考试说明关于考试科目的分数权重换算计入总成绩。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按实际分值评分后计入总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单科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为各单科成绩之和。

4.根据统考工作安排,我省适时公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届时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查询省统考成绩。

5.省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到高考报名点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成绩复核申请确认表,逾期不再受理。

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正确,考生答卷(含答卷、答题卡、视频音频等,下同)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答卷是否漏评、漏统(登),各科目(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看答卷服务。

成绩复核结束后,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gk.hebeea.edu.cn)“信息查询”栏目中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6.我省不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如需要《报考证》,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gk.hebeea.edu.cn)“信息查询”栏目,自行查询打印《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

四、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须从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其中,历史、物理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五、批次设置

艺术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每次志愿填报时(集中填报志愿或征集志愿),同一批次(段)只能选择一个科类填报,各科类不能同时兼报。兼考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同一批次(段)可兼报两类统考专业志愿,否则只能报考音乐表演类统考专业志愿。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须符合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等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六、录取

(一)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择优录取,平行志愿填报数量为70个。各类别省级统考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二)按照教育部规定,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等要求,按高校规定执行)、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投档模式。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四)按照教育部规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如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告知考生应参加的省级统考对应科类及录取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按照教育部规定,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六)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等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违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艺术类专业统考各考点配备手机智能安检门,手机等通讯设备严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对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等严肃处理,并按规定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和省际联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

(一)考生应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和各承办院校网站发布的考试安排、考生须知等相关公告,及时掌握艺术类招生政策和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二)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三)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相关政策要求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0月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办学体制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是河北医科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2001年7月,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3年被教育部首批确认。临床学院为全日制本科层次学历教育,面向全国招生。经历几年来的建设,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已发展成为涵盖多门学科的综合性独立学院。基础设施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位于石家庄市东南高教区,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雅,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楼、食堂、标准运动场等基础设施,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师资力量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具有上百年的办学历史,拥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学识渊博的专家教授。临床学院依托河北医科大学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经过几年的发展和建设,已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教学医院临床教学是医学生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学院非常重视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现已与11所医院签署了教学协议。学院临床教学基地包括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5所省级附属医院,另有沧州市中心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等6所非隶属教学医院,为各专业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临床教学、见习和实习的场所,有效地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专业设置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办学优势,先后创建了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六个本科专业。学院确定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基础扎实,专业面宽,适应现代医学发展,具有较强学习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院现有在校生10018人,生源来自河北、北京、天津、山西、辽宁、上海、浙江、安徽等25个省市,95%以上省市第一志愿上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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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医科大学石家庄市
    学校简介河北医科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初名北洋医学堂,1894年由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于天津创办,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官办西医院校。辛亥革命后,1912年1月19日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发《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北洋医学堂改为北洋医学校。1912年10月22日,国民政府教育部又颁发《专门学校令》“十六”号令,据此1913年(民国二年)9月北洋医学校更名为直隶公立医学专门学校,并开始招收本科生。1915年学校迁至保定。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学校被迫停办。1946年1月复校招生。1949年4月更名为河北医学院。1958年学校由保定迁至石家庄。1995年,原河北医学院、河北中医学院、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为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河北中医学院恢复独立建制。2016年,学校成为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十三五”期间,学校制定了“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发展目标。学校秉承“崇德、敬业、谨严、创新”的优良校风,历经127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建设发展,已成为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科大学。2005年学校提出了“明德博学 行方智圆”的校训。2015年学校确立了“学生为本 教师为先”的办学理念。目前,学校有两个校区、五所直属附属医院,下设19个二级学院(系),2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14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980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4542人,留学生421人。学校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学位授权学科已经覆盖了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等。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医学教育体系。学校系统共有教职工170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正高职专业技术人员1180人,副高职专业技术人员1813人,博士生导师363人,硕士生导师2450人。在这支队伍中有一批学识渊博、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专家教授,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6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9人,国家督学1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5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燕赵学者3人,河北省高端人才9人,省管优秀专家53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0人,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7人,河北省百人计划人选2人,“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14人,河北省模范(优秀)教师28人。学校建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分别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和口腔医院,其中4所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所为三级专科医院,编制床位9252张。根据学校各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学校共建设有52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承担学校各本科专业实习、实训的教学任务。学校不仅是河北省的医学教育、医疗救治中心,也是河北省的医学研究中心。设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基础)、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法医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中西医结合基础),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6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4个,河北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支持学科1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4个,河北省重点学科1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新型智库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室、工程中心31个,省级中医药研究室4个。此外,学校还承办编辑出版了国家级及省级学术刊物8种。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已成为河北省对外文化、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先后与日本、韩国、美国、比利时、俄罗斯、爱尔兰、英国等12个国家的33所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协作关系,聘请了百余名外国专家担任学校的名誉职务,有留学生421人在校学习。
  • 学校简介河北金融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区域中心城市——保定市,是华北、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鲜明金融特色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是河北省优先发展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是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1.历史沿革:学校始建于1952年,原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初创阶段历经河北省分行银行学校、保定银行学校、河北财金学校、河北银行学校等发展时期。1984年,升格为专科院校,更名为“保定金融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划归河北省人民政府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7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河北金融学院”。 2.办学理念:秉承“明德守信、求真尚行”的校训精神,弘扬“笃学、创新、唯实”的校风,贯彻“以师生发展为中心,构建师生成长共同体”的办学理念,恪守“严谨规范、守正创新”的工作要求,以培养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需求,具有家国情怀、科技思维、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和良好发展潜质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致力于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 3.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5万多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博物馆、文体活动中心等,教学生活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是“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40余万册,电子图书44万册,纸质期刊852种,电子期刊1.9万种。金融博物馆是省内高校规模最大的货币金融类博物馆,馆藏资源5500余件,是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4.院系设置:学校设有研究生部、金融与投资学院、会计学院、保险与财政学院、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信息工程与计算机学院、国际商务外语学院、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金融科技学院、大数据科学学院等12个学院(部),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教育教学部、人文艺术教育教学部、体育教育教学部等4个公共教学部门,设有继续教育学院。 5.学科专业:开设有1个专业硕士培养项目、38个本科专业。现有省级重点(发展)学科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1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2个,形成了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为主体,文、法、理、工为支撑,金融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 6.教学工作:学校立足人才培养特色,凝练了“思政+专业+科技”新财经人才培养理念,构建起“开环整合、高效自优化”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财经人才。面向金融硕士研究生实行“双主体、双导师、双考核”的培养模式。现有金融学教学团队、会计学教学团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教学团队、财务管理教学团队、经济统计学教学团队5支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学校获批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9门省级一流课程,近五年荣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0项。学校获批河北省首批“劳动教育试点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获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学校成功组建以“绿色金融”“区域资本市场”“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系列特色班;建有国家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专业实验室42个。 7.产教融合:学校扎根行业办学,秉持“校企合作共同体”理念,发起成立中国技术经济学会金融科技专业委员会;与大型银行、保险、证劵等金融机构和企业签订150余项战略合作协议。适应学科专业向深度科技化、高度智能化、交叉融合化方向演进的趋势,积极抢占新业态下的财经人才培养高地,率先与产业合作共建金融科技学院,培养能够适应未来、拥抱未来、引领未来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瞄准金融科技发展应用前沿,成立区块链应用研究中心,举办区块链应用发展高峰论坛;与保定市发改委、工商银行共同研发了保定市区块链综合金融服务平台。2020年以来,学校联合全国高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创新联盟、亚洲区块链产业研究院、清华大学、工信部、京东集团、华为集团等单位编写了《区块链:从核心技术到金融应用》《区块链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等系列丛书,为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此外,学校还参与了工信部、人社部区块链应用人才国家标准编制、河北省和保定市区块链三年行动规划编制等一系列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金融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8.科研与服务:学校建有河北省社科类唯一的重点实验室——科技金融重点实验室等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省级“新型培育智库”和6个市级科研平台,形成全省领先的经管类科研平台群。近三年,出版专著教材100余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9项;承担河北省、保定市和其他地级市的“十三五”“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编制任务及河北省贫困县退出和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重大任务;创办《金融咨政》,在保定市阜平县成立“金融扶贫研究基地”,与市县(区)政府合作建设“金融服务驿站”7个。2015年以来,98项研究成果获得省市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部分成果呈报中央领导参阅,为政府金融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与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保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定市分行等7家企业共建培训基地,在服务行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成立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与雄县人民政府共建雄县研究中心,与知名企业联合建设东湖云端、金融谷、匠人谷、科大讯飞、康迪、京雄直通车系列分基地。举办京津冀协同发展论坛、环雄安论坛等高水平学术会议;选派优秀专家参加雄安新区建设决策咨询委员会,参与“雄安新区创新模拟推演工作营”“雄安新区房产政策创新工作营”;受雄安新区管委会委托承担“雄安新区房产投融资创新”项目研究;成立中挪绿色金融国际研究中心,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9.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973人,其中校内硕士生导师66人,博士和在读博士占全校专任教师的40%,“双师型”教师占比30%,三个月以上海外研修经历教师占比37%。学校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北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50余名,全国优秀教师、河北省教学名师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60余名;学校努力拓展教师国际化培养的资源和渠道,在美国、爱尔兰、澳大利亚、西班牙、韩国建有5个教师海外研修基地,与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外高校合作开展教师攻读海外博士项目。 10.招生就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共计14900余人。学校坚持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搭建起“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实验区——保定市大学科技园”一条龙式创业平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重要媒体多次报道了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经验。学校先后荣获“河北省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河北省首批普通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河北省首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基地”“河北省首批服务外包实训基地”“河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等多项殊荣。近三年,我校学生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大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荣获高等级奖励905项。近年来,我校本科招生分数线稳居省内高校前列,毕业生以“品行端”“上手快”“技术硬”“基础牢”的特点广受用人单位好评,毕业生就业呈现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就业满意度高,就业行业与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相契合的“三高一契合”特点,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50强高校。 11.国际办学:学校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与爱尔兰、波兰、英国、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地区)的数十所高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与爱尔兰、波兰高校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3个,专科项目3个;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美国特莱恩大学、马来西亚理工大学等十几所境外高水平院校签署了交换生、本硕直通车、硕士海外培养等跨国双校园培养项目合作协议,接收留学学历生,构建起留学生输出与接收互动的交流合作格局。学校建立了5个教师海外研修基地,开展了3个教师博士联合培养项目,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的国际化水平。近年来,学校入选全国首批“教育装备国际交流实验园”,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院校,成立教育部备案的“爱尔兰研究中心”,成为“河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学校作为河北省教育文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协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会秘书处以及河北省中波教育发展联盟秘书处,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为促进我省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事业,特别是深化“一带一路”教育交流合作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连年荣获“河北省国际教育与交流先进集体”。 12.社会声誉:建校以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7万多名优秀人才,其中近万名校友担任金融行业中高级管理职务,110余位校友担任省级以上金融机构主要领导职务,学校被业界誉为“金融人才摇篮”。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就业先进集体”“河北省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自2016年以来连续5年获评“河北省文明校园”,学校领导班子考核、职能绩效目标考核连续5年为“优秀”等次。 展望未来,学校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立的“1331”发展方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向着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2022年3月更新) 学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 邮政编码:071051 联系电话:0312—3338101 传 真:0312—333810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312—3338138 http://news.hbfu.edu.cn/yjs 本专科招生办公室:0312—3338287 http://news.hbfu.edu.cn/zsw
  •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石家庄市裕华区
    学校简介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是隶属于共青团河北省委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河北省团校。1987年成立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从199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是一所“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以岗位(职业)培训和团干部培训为两翼”的省内知名高等院校。目前,学院设有财经系、信息系、教育传媒系、管理系共4个教学院系27个专业面向全省招生。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与多家用人单位和人才代理机构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各专业均建有多个学生实习基地,有力保证了“工学结合”、“2+1”教学模式的实施,切实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连续几年来,我院毕业生签约率均在93%以上。学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另外,学院自设有奖学金,以帮助品学兼优及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周边环境:学院位于石家庄市二环以内的裕华区东南高教区。毗邻公园、医院、大型超市、银行、邮局等服务网点。交通便利,有12路、16路、27路、43路、116路公交车通达本院。校内学生公寓、餐厅、浴池等生活设施完备,是河北省命名的“园林式单位”和石家庄市命名的“花园式庭院”,是您学习和深造的理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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