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普通类本科批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就公布普通类本科批剩余计划和填报第一次“征集志愿”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3-07-24参加我省2023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考点及考场信息:一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进入“查询中心”,选择“2023年7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查询登录入口”后跳转到查询主页。二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辽宁学考APP,进行有关信息查询。查询时间2023年7月6日14:00至7月16日12:00。
2023-07-07现将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公布如下:
2023-07-07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7日正式开始,省招考办将依据录取工作进度,及时发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现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和时间安排公布如下:
2023-07-05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7日至8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3-07-032023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在辽宁省招生面试定于7月5日在沈阳进行,为做好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7-03根据教育部、司法部有关招生要求,2023年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辽宁考生,应当参加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会同辽宁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的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具体事宜如下:
2023-06-27受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委托,辽宁省委机要局具体负责该院2023年在辽宁省本科招生面试、政审事宜。为全面做好招生面试、政审工作,制定本办法。
2023-06-27我省普通高考全部考试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每道试题至少两名以上评卷教师评阅,从技术和制度层面上有效保证了评卷质量。如考生对本人的高考科目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成绩复核。
2023-06-25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统计表(物理学科类)
2023-06-25普通类 历史学科类
2023-06-24辽宁省2023年高考成绩将于6月24日16:00发布,考生可以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https://www.lnzsks.com)的“查询中心”查询成绩。
2023-06-22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含“征集志愿”),考生须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了解我省有关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关注有关高校的官方网站,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并按有关要求、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高考志愿填报。
2023-06-19第一部分 志愿填报系统操作介绍
2023-06-19自2016年首次启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以来,我省已连续完成了7届招生培养工作,此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也得到了考生和家长的积极响应。日前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人社厅三部门印发了《2023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辽卫发〔2023〕21号),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有关政策内容问答如下:
2023-06-19为进一步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我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五部门联合制定了《2023年辽宁省村医委培工作实施方案》(辽卫发〔2023〕29号),2023年我省首次开展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以下简称“村医委培“)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有关政策内容问答如下:
2023-06-192023年辽宁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将于2023年6月19日14:00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https://www.lnzsks.com/)开通。除正式志愿填报截止日外,开通后每天开放时间为8:00—22:00。考生可提前登录、熟悉高考志愿填报系统,高考成绩发布后,再进行正式填报、调整和确认,正式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6:00。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开放期间,考生在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中填报的志愿均有效。
2023-06-191.今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生计划是多少?
2023-06-15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军政〔2023〕357号)要求,现就2023年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3-06-14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以下简称面试体检体测)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和依据。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2023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面试体检体测仍采取分市开展形式,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部署,各市级公安机关负责在本市具体实施。我省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测。面试体检体测或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为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有关须知如下:
2023-06-13